职能:负责风景区的财政管理、预算管理、国资管理、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管理;负责风景区各项费用的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对风景区的开发建设资金统一进行举债、融资、使用、偿还、监督、管理;联系国税、地税,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负责财经纪律检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地址: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南湖路118号
电话:0376-6373627 邮编:46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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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局长:朱明红,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主抓组织收入,财政监督内审,财政投资评审、会计管理、财政科研、信息、政府采购、国资管理、财政所、票据、融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