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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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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滚动编制区级2018-2020年财政规划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及《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滚动编制市级2018-2020年财政规划的通知》(信财预〔2017〕37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滚动编制区级2018-2020年财政规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党委、管委会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安排中期财政收支规划,充分发挥财政的稳定平衡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单位各项资金来源,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支出,有保有压、服务大局。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和建设项目资金,“三公经费”继续只减不增,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为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依法理财绩效引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项目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审计检查结果相结合,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对待连续两年列入预算没有实际支出的项目,一律不予列入预算。

审慎稳妥留有余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收入预算实事求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支出项目准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暂不纳入,并通过中期评估进行动态调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基本支出和一般性项目支出,确需安排的,统一在调整下年规划时统筹考虑;合理控制项目支出预算,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机制,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保持适度财政储备,应对不可预见因素。

二、2018-2020年财政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滚动调整编制2018-2020年财政规划

1.评估调整原列入2017-2019年规划项目支出。各部门按照年度预算准入条件从立项依据、预期绩效、与区党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契合度、实施条件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核实原2018年安排专项是否可行、是否保留、是否调整;对不具备纳入2018年度预算准入条件但具备纳入财政规划的专项,可纳入2019-2020年财政规划;对不具备纳入财政规划的专项,要将其取消或纳入备选项目。

2.调整完善2018-2020年收入规划。承担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的部门,要结合以前年度收入征收情况,区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逐项目分析收入增减变化因素,分年度分项目预计征收情况,并将预计2018-2020年非税收入结果编入财政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将针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收支后上报。

3.完善形成2018-2020年支出规划建议一是补充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规划。部门在上述评估调整2018-2019年专项资金规划基础上,搜集涉及2020年规划政策,围绕国家和区党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及部门预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结合部门职能定位,提出2020年规划应保障项目安排建议,形成2018-2020年专项资金规划;二是调整完善2018-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部门依据人员、机构、车辆、支出预算标准定额等情况调整完善形成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建议;2019、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暂按2018年预算数编列。所有资金要全部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

(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一是调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财政部要求,从编制2018预算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后的经济分类由“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构成,且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二是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2018年预算。各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2018年预算报区财政,区财政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市财政局汇总至市人代会批准后,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批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一并批复。三是明确经济分类预算执行要求。预算执行环节,单位支付指令要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填写,财政总预算会计按支付指令中记录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记账,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使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记账。单位申请追加预算的,要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编制预算明细。

2、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一是据实编列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依据国家工资标准政策、部门基础信息及区级预算定额标准据实足额编列。二是调整一般性项目编列方式。行政和参公单位运转类项目中的经常性支出要区分通用项目(主要是指在各部门之间均适用的项目支出,如培训费、会议费)和专用项目(主要是指根据部门职能特点安排的专门性项目)分别编列,其中:通用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中相应的款级科目编制,项目名称要与款级科目名称保持一致,严格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数额;专用项目仍按照原编列方式,由部门根据履职需要编列相应项目,项目名称应突出主要使用方向。三是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确需安排的,统一在调整下年规划时统筹考虑。

支出规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人员情况根据人事局提供的各预算单位人员实际在编在岗情况列入预算单位人员工资预算。人员以2017年12月份在本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员为准,各预算单位区分行政和事业身份人员按每人工资情况逐项填制工作表并报送电子档至财政局(行政人员按照职务工资、级别档次工资、津补贴、保留副补,事业人员按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保留福补、教护工资提高部分,特殊岗位津贴单列),公务员第13月工资、事业编制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安建设奖、目标完成奖、精神文明奖、预增发工资统一由区财政考虑,各相关单位提供具体依据,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单位部分8%,公务员医疗补助4%,生育保险3‰,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12%的比例不变,也由财政部门统算,区财政核算后反馈各单位新的工资预算,作为各单位预算依据。在职人员暂按200元/月估算考虑人员增资和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提标支出、离退休人员暂按100元/月考虑调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一是办公费:各局委办(含教育办)的办公费暂按在编在岗人员5000元/人/年标准核算。长期不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列入借入单位办公经费。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公车改革、保存有公务车辆的单位需提供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的证明,车辆经费按5万元/年的标准预列。各单位行政人员公车补助按标准填报。三是公务接待费:各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由自身结合工作实际,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编报,原则上不高于2017年预算批复数,区财政局列入预算草案后上报风景区管委会,公务接待费预算通过后抄送一份交区纪委监察室备案。

2)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各部门要根据部门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各个专项区级财政资金需求;从设立依据、预期绩效目标、投入重点、资金测算、实施计划、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等方面逐个专项进行评审论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准入条件。纳入财政规划的专项资金需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国家和省、市有明确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高度相关,属区级财政支出保障和支出范围,绩效目标明确,规划期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具有明确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并经过评审论证;纳入年度预算项目需在上述六个条件基础上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凡不具备上述准入条件的,不得纳入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

各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信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全部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年初未申报、预算未批复的不予报销。2018年各预算单位用于专项用途、需较大金额的政府采购需求作为项目支出统一列入预算,正常办公采购需求如电脑、打印机等从本单位工作经费中解决。

三、编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编报程序

区财政部门对各预算部门(单位)编报的中期财政规划进行审核汇总,根据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的编制要求、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提出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及2019年、2020年财政规划的建议,经管委会同意后,由区财政局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编制2017年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二)时间安排

1. 部门准备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布置中期财政规划编报工作,组织预算单位培训,各预算单位预算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财政收入规划、项目支出规划和项目库数据。

2.财政审核阶段(12月26日-1月4日)。区财政局完成对部门收入、项目支出规划和项目库的审核,汇总成初稿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

3.部门调整阶段(次年1月5日-1月10日)。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反馈完善细化部门收入、项目支出规划数据。

4.上报上级阶段(1月11日-1月15日)。区财政汇总区级中期财政规划,综合平衡后,提出2018年-2020年区级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经管委会同意后,再报市财政局汇总至市政府审定,提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报市人大预算工委初审,形成完整的2018-2020年规划安排建议。

5.告知批复阶段(次年1-2月)。人代会审查批准2018年预算后,区财政局在20天内批复预算单位,并公开财政预算。各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20天内公开预算,并在管委会预算公开平台统一公开预算。

(三)资料报送内容

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需要的基础资料多、数据量大,各部门要增强时间观念,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全面、翔实上报规划编制的各种资料。编制2018-2020年财政规划各部门上报资料,具体包括:①财政规划编报说明(包括部门规划期预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分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期分年度支出安排建议、非税收入预计征收计划等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③基本支出编制依据(机构人员、车辆变化批文、文明单位依据文件等)④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建议。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次编制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内部预算编制工作流程,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各部门要加强与对口上级局委的联系,了解各类改革政策动向,聚焦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涉及财政资金的及时向区财政局反映,提出资金需求及分年度安排建议,编入本部门财政规划草案中,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完整,符合部门发展需要区财政局在编制过程中将主动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加大沟通培训力度,确保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 XX部门2018-2020年财政规划编报说明

      2.预算单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2018-2020中期财政规划科目对应表.xls

南湾2018-2020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通知.doc

南湾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xls